近日,陕西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陕西省新型储能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陕西省储能电站投资运营企业的优选方案等。
根据《实施方案》,陕西省将以“集中共享式储能”为主,新能源企业自建为辅的发展模式开展新型储能建设。鼓励新能源企业以容量租赁的模式满足储能配置需求,共享储能电站将以容量租赁+辅助服务补贴的形式探索应用模式。
对于储能系统,《实施方案》要求,单个储能项目容量不低于50MW,放电时长不低于2小时。优先在升压站、汇集站、变电站附近布局独立共享储能电站。
为着力提升新型储能的规模化与集约化效益。陕西省此次根据陕湖直流一期和渭南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规模及布局,开展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示范。17座共享储能电站科可服务约55个新能源场站,初期建设规模1030MW/2060MWh;远期规模为2000MW/4000MWh。储能电站名单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