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南海区召开《佛山市南海区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氢能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
未来三年,南海将充分发挥南海氢能产业厚积薄发的优势,主要围绕构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体系、推进加氢站和氢源等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氢能多元化商业化应用、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和制度保障等四方面重点发力,力争在“双碳”变革浪潮中占据主动,赢得未来。
《氢能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南海要达成四个目标:
一是技术创新和产业体系方面,在质子交换膜、碳纸等关键材料领域实现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突破,燃料电池8大关键零部件领域产品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综合测试,满足示范城市群车辆配套应用需求;二是氢能基础设施方面,建成投入加氢站不少于30座,制氢产能不低于20吨/天,车用氢气终端售价原则上不高于35元/公斤;三是氢能多元化应用方面,实现不低于3000辆满足示范城市群实施应用需求的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达到公交路线50条、有轨交通线路2条,投入氢能两轮车1000辆、叉车500辆等;四是产业政策和制度保障方面,制约产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和政策性瓶颈逐步破除,氢气制、储、运、加等环节政策进一步创新,产业创新可持续能力得到提升。
为实现上述目标,《氢能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四大主要任务。
首先是系统构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着力支持产业创新支撑平台,强化产业园区建设和用地支持,推动氢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氢能产业交流和合作,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其次是统筹推进加氢站和氢源等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加氢站网络体系建设,支持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建设,大力推动长海电厂氢能源综合利用及大宗气体配套项目和瀚蓝可再生能源(沼气)制氢加氢母站等氢气保供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区外供氢和区内制氢相结合的氢源供给体系等。
再次是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商业化应用。有序推进氢能交通领域示范应用,合理探索储能领域并积极推进发电领域的的多元化示范应用,逐步探索工业领域替代应用,积极推广氢氨融合技术示范应用,充分发挥氢能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氢能成为能源替代重点领域创新应用的有力抓手,探索、拓展、践行“双碳”战略发展的新空间。
最后是与时俱进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和制度保障。《氢能三年行动计划》瞄准了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燃料电池汽车通行便利政策体系、氢源供应领域制度创新供给、加氢站和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管理体制、氢能产业标准体系、氢能全链条安全监管等产业发展亟待探索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等关键环节,将开展一系列开创性的政策探索。
南海区副区长黄智斌表示,《氢能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对接国家氢能产业中长期规划,同时糅合了广东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任务要求,是南海氢能发展的行军图。这个行动计划“顶天立地”,既是国家、省、市所需,也是地方发展需求。南海将进一步坚定决心、信心和恒心,区镇联动,部门协同,联合社会各界,加快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原文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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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内容摘录)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推进实施《佛山市南海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加快南海氢能产业发展,推广氢能应用,强化我区在氢能产业发展中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社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紧扣“双碳”目标,把握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重大机遇,立足构建自主氢能技术先行地、高端氢能产业集聚地和先进氢能社会示范区,充分发挥我区在氢能政策环境、产业集群、示范应用等方面的领先优势,聚焦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探索完善产业科学管理机制,解决制约产业发展重大瓶颈,高质量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探索氢能多元商业化应用,促进氢能产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技术创新和产业体系方面,在质子交换膜、碳纸等关键材料领域实现核心技术和产业化突破,燃料电池8大关键零部件领域产品均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综合测试,满足示范城市群车辆配套应用需求;燃料电池及系统产业化能力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巩固扩大;产研能力、人才培养建设取得成效;南海氢能品牌进一步加强。氢能基础设施方面,建成投入加氢站不少于30座,制氢产能不低于20吨/天,车用氢气终端售价原则上不高于35元/公斤。氢能多元化应用方面,实现不低于3000辆满足示范城市群实施应用需求的燃料电池汽车推广,达到公交路线50条、有轨交通线路2条,投入氢能两轮车1000辆、叉车500辆,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冷热电联供系统装机容量超过5MW;在电氢融合、储能、工业应用等领域开展示范探索。产业政策和制度保障方面,制约产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和政策性瓶颈逐步破除,氢气制、储、运、加等环节政策进一步创新,产业创新可持续能力得到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系统构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体系
1.提升产业链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
重点扶持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等8大关键零部件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加快相关技术成果在我区内产业化进程。
2.着力支持产业创新支撑平台
加快仙湖实验室建设,支持仙湖实验室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广东省武理工氢能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和取得核心零部件技术突破,推进华南氢安全促进中心、鑫锦伟华洁净能源研究院等建设和申请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和培育属地化高端人才团队;支持广东省特检院氢能检测及研发基地、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支撑平台建设;支持华南氢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服务平台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围绕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零部件、氢气高压管阀、氢检测以及加氢站压缩机等核心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实现关键技术自主化。
3.强化产业园区建设和用地支持
支持与推动氢能企业集群发展,推进仙湖氢谷等氢能产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前谋划和储备一批氢能产业载体,给予重大项目用地资源支持。
4.推动氢能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氢能经济职业学院建设,加快推进氢能学科专业建设,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探索健全人才培训机制,加快培育氢能产业专业人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5.积极开展氢能产业交流和合作
鼓励开展氢能产业国内外交流合作活动。举办氢能产业大会、世界氢能技术大会(WHTC)、国际氢能标准和安全(南海)高端论坛、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及产品展览会(CHFE)等氢能产业顶级会议和展览活动,推进氢能产业技术国际交流和产品展示;积极参与国内外氢能标准化活动,推进涉氢装备、基础设施、安全认证等领域标准发展方向。
(二)统筹推进加氢站和氢源等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6.加快加氢网络建设
大力推进加氢站网络体系建设,建成投入使用的加氢站不低于30座,且不低于示范城市群对我区的加氢站任务要求;支持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建设。
7.推进氢气保供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推动长海电厂氢能源综合利用及大宗气体配套项目、瀚蓝可再生能源(沼气)制氢加氢母站等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区外周边供氢资源,构建区外供氢和区内制氢相结合的氢源供给体系;探索新增设立和认定氢能产业配套制氢项目专用区域的可行性,推进相关工作。
(三)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商业化应用
8.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
落实《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氢能)市政、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快市政、物流、物料搬运车辆氢能化;以城配物流、市政及工程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车辆推广应用,落实不低于3000辆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任务,且车辆需满足示范城市群政策门槛要求;推进里水、西樵氢能有轨交通项目建设;推进氢能两轮车、氢能船舶示范项目应用,推动氢能共享两轮车在特定区域的投入运行监管;加大氢能产品本地推广力度;建立完善燃料电池汽车运行监控平台,建立全链条信息数据库。
9.合理探索储能领域多元化示范应用
探索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鼓励基于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或电网低谷负荷的储能/加氢一体站建设;探索氢气管道运输、固态储氢、液体储氢等氢气储运新工艺、新技术应用。
10.积极推进发电领域多元化示范应用
依托全国首座氢能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项目,探索开展燃料电池冷热电联产终端、多能互补能源微网、社区智慧能源系统的示范应用;推进氢能在医院的绿色零碳示范应用。
11.逐步探索工业领域替代应用
拓展氢能在工业生产领域减碳方面的应用空间,积极推广氢氨融合技术示范应用,引导陶瓷等高耗能制造领域减碳降耗。
(四)与时俱进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和制度保障
12.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
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对氢能等新兴产业项目落地给予适度政策倾斜;对应示范城市群和氢能产业推进要求,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完善科技攻关支持政策;完善推广应用扶持政策,重点支持技术创新与产业化、车辆推广应用、氢能基础设施保障等领域,促进氢能技术研发和生产、消费应用。
13.研究制定通行差别、停车优惠等通行便利政策体系
重点研究制定开放氢能物流车辆、市政车辆中心城区禁行、开放空载氢能渣土车佛山一环高速禁行等鼓励措施;明确完善氢能渣土车建筑垃圾处置证(运输)办理流程;推动将氢气运输车辆纳入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可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范围,营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14.加强氢源供应领域制度创新供给
牢固树立安全底线,加强制度创新能力,结合示范城市群氢源供应任务,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争取政策支持、破除氢源供应方面瓶颈,保障氢能产业创新可持续发展。
15.完善加氢站和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管理体制
简化加氢站审批流程,制定完善加氢站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支持使用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出台简化审批管理流程,明确办理手续,推动氢能车辆规模化应用。
16.建立完善氢能产业标准体系
结合智慧能源氢进万家、氢能有轨交通、公交站场、电氢等涉氢领域的应用进程,引导我区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研制工作,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支持有条件的机构、企业制定发布相关标准。
17.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结合我区氢气制、储、运、加等应用进程,加强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制度研究,研究制定氢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处置技战术和作业规程;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和加氢站、制氢厂等氢能基础设施安全规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氢能产业和加氢站、制氢厂等氢能基础设施安全规范;强化安全监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氢能安全风险,支持我区氢能多元化应用探索。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保障
18.强化区氢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区氢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氢能办”)和各专责组牵头单位明确各部门分工任务,确保完成本行动计划和示范城市群目标;完善氢安全专家组和加氢站专家组机制,推进发挥专家智力支撑作用,为我区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支撑;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推进计划,每月5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氢能办汇总后予以通报。
19.加强区级氢能产业招商队伍人力资源支撑
统筹人力资源,解决区级氢能产业招商人才队伍不足、结构不优等问题,以服务引领推进氢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20.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和入库工作
针对示范城市群配套政策、氢能产业科技攻关政策、车辆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及相关“一事一议”项目,做好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匡算和入库工作,保障相关领域的财政资金落实到位,在示范初期降低企业投资和成本压力,提升消费者使用意愿。
21.发挥基金组建作用
大力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等骨干企业、氢能技术创新平台等做大做强,逐步强化政府投资基金对我区氢能产业领域重大项目的引领与助推作用。
(三)深入开展宣传引导
22.加强氢能安全、科普宣传和品牌打造
加大氢能安全规范宣传力度,开展氢能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主体安全意识,筑牢企业安全利用基础。加强氢能应用科普,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形成社会共识。加强氢能领域顶级会议、氢能展活动的品牌宣传策划,提升南海氢能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