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推动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节能减排是从源头降低能源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是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有力举措。“十一五”以来每个五年规划期,国务院均制定印发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久久为功推动节能减排相关工作。2021年底,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对“十四五”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区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谋划部署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发挥节能降碳减污协同效应,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四、主要内容
(一)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提出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等十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二)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提出了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完善经济政策和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市场化机制、提升统计监测能力等六个方面的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三)强化工作落实。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全民行动等三方面提出了工作落实要求。
(四)分解州(市)节能减排目标。将国家下达云南省的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和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分解到各州(市)。
五、主要特点
与云南省“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相比,依据国家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最新要求,增强了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对完成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的州(市),免予考核能源消费总量,“十四五”时期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对节能目标实行阶段评估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