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安谷等8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2〕50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安谷等8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安监〔2022〕4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云南万家口子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甲级。
二、同意贵州官庄水电站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
三、同意四川安谷、沙湾、红叶二级,贵州沙阡、思林,云南倮马共6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四、请你中心督促指导有关水电站运行和主管单位提高对大坝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人员配备和大坝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完善大坝安全制度规程,做好大坝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切实提升大坝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五、请你中心重点关注乙级注册的贵州官庄水电站注册检查问题的整改。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应对注册检查问题整改进行分层分级督办,切实提高大坝安全管理水平,尽早达到甲级注册标准。
六、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严格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L/T 1901-2018)要求及时制修订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
七、请你中心督促贵州思林、云南万家口子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第23号令)要求,加快推进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八、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分项细化注册检查意见整改计划的时间节点,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优化,提高整改落实的时效性。
九、请你中心督促有关电力企业按计划完成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意见和注册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