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措施》提出七大措施:支持科技研发创新、支持技术装备产业化、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示范推广应用、支持标准体系建设、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领军企业牵头,围绕氢能产业链关键环节,遴选研发合作单位和团队,组建产学研协同、上下游衔接的创新联合体,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优先纳入“强链工程”支持范围,给予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股权支持或事前补助支持。
鼓励氢能领域创新主体在京组建国家级、市级氢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载体,强化产学研合作,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氢能领域重点企业参与“筑基工程”,聚焦产业链卡点环节,创新组织模式开展揭榜攻关、样机研发、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分批给予攻关投资一定比例奖励
将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优先纳入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指导目录中的氢能领域新产品首批次应用,按单个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
支持属于氢能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统称为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金额的30%比例,择优给予研制单位国际首创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鼓励建设和培育氢能领域专业孵化器,开展高水平的创业辅导、早期投资、资源对接等专业化服务。符合标杆型孵化器条件的,按照孵化器建设发展情况分类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根据创业服务机构企业培育数量及孵化服务成效,择优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孵化器。
对获得固定资产贷款的氢能领域重大新建、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纳统有一定贡献且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不超过2%、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普惠性贴息支持;支持氢能企业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在京研发、建设、生产,对融资租赁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费率、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租赁费用补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落实《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部署,把握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窗口期与机遇期,加快培育和发展北京市氢能产业,我局牵头制定了《北京市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