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江西省赣州市印发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赣州市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21年3月1日及以后通过出让或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2021年3月1日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仍按原有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范围为用户电能表出线至公共电网连接处的所有电力工程(含电表及表箱),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全部由供电企业承担。
储备土地项目(含土地征收项目),包括住宅类和非住宅两类,电力接入工程费用由属地政府承担并纳入土地储备成本,不得由供电企业负担。
其他类项目,由供电企业承担电气工程投资,属地政府负责投资建设线路通道、电缆管廊及管道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