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煤炭产量1000万吨,石油产量420万吨,天然气产量35亿立方米,电力装机6186万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加快推进光伏发电。扩大白城光伏基地规模,稳步推进 “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以白城、松 原、四平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快光伏规模化开发。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利用分布式光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推动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发展。广泛开展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鼓励村集体参与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助力乡村振兴。力争到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大力推进风电建设。充分发挥西部地区风资源优势、土地资源优势和并网条件优势,以白城、松原、四平西部地区为重心,大力提升风电基地开发规模,加快推进鲁固直流配套300万千瓦风电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吉电南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风电基地建设。在长春、吉林、延边等中东部地区因地制宜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实现风电灵活开发、就近并网。力争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2〕2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