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9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快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地区,全面推进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开发。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建设“水风光”、“风光储”等多能互补工程,探索开展“风光火(储)”模式。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加快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陆上风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50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不低于1300万千瓦。
打造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按照“成熟一批、开发一批”的原则,重点推进北部湾近海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积极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化开发,统筹规划外送输电通道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海洋牧场建设、海水制氢、能源岛建设、观光旅游等结合,探索海上风电高质量发展和多元化开发利用新模式。“十四五”期间,全区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750万千瓦,其中力争新增并网装机300万千瓦。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