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达到728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约3.4%;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清洁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天然气消费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指标。能源供给结构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进一步提升,达到20%。电力装机容量达到6300兆瓦,新增2598兆瓦;天然气接收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天然气储备能力大幅提升。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给结构中的比重,实现低碳发展。
风能 以海上风电为重点,积极推进风电开发。积极争取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落户潮州,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潮州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开发,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
太阳能 分县、区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重点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各类工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开发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大型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项目。
水能 继续加强农村小水电技术改造,提高小水电站的效益。加快推进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储备项目的潮州青麻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调整为重点实施项目,推动项目尽快核准开工。
生物质能及其他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发展生物质能利用,加强生物质能的能源循环利用和清洁利用。结合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垃圾的综合利用,科学布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一批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质燃气和成型燃料集中供热等生物质能利用项目,积极推进生物质非电利用。
氢能 探索发展氢燃料电池发电装备,推动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在用户侧的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港口物流等领域应用。探索通过海上风电项目带动海水制氢发展。
同时,积极推进电、油、气、风、光、水、储等多种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多种电源与储水、储热、储气设施集成互补,逐步构建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为发展方向的基础设施协调支撑体系,多种能源基础设施实现融合发展。
《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能源规划》)。现就《能源规划》进行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潮府办函〔2020〕5号),《能源规划》为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以全面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潮州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大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加快构建具有潮州特色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能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83.51亿元,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达728万吨标准煤,其中,天然气消费总量约为240.69万吨标准煤,全社会用电量约为156亿千瓦时。到2025年:
——能源消费更加清洁低碳。能源消费总量达到728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约3.4%;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清洁能源逐步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天然气消费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完成省下达指标。
——能源供给更加优化升级。能源供给结构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进一步提升,达到20%。电力装机容量达到6300兆瓦,新增2598兆瓦;天然气接收能力达到1500万吨/年,天然气储备能力大幅提升。
——能源产业更加集聚发展。一批重大能源工程项目稳步推进,天然气输配储运体系加快建设,天然气逐步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探索发展海上风电配套产业,多能互补协同发展的“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系统初步建成。
——能源安全更加保障有力。电源装机容量、输配电能力、天然气供应能力大幅提升,能源监测和储备体系更加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
——能源惠民更加均等发展。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和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农村人均生活用能有所提高,城乡能源供给差距不断缩小,城乡能源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
三、主要内容
《能源规划》全篇由五个章节构成。第一章总结了“十三五”期间我市能源发展的主要成就,对能源发展现状、发展形势和面临挑战进行分析,研判“十四五”期间能源需求。第二章是“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第三章围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发展目标,明确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产业、能源治理、能源合作、能源安全和能源普惠等七大领域的重点任务。第四章是环境影响评价。第五章是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包括协调推进落实,推动项目实施,强化政策支持,动员社会参与,健全评估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