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和报送新型储能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正式组织省级储能项目库申报,符合一定条件的储能项目将纳入省级新型储能项目库。
入库项目分为新能源场站配置新型储能项目、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联合火电调频储能试点项目等。
申报将由能源局各市局组织,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另外,根据通知,以下项目可直接入库:已投运并稳定运行的联合火电调频储能项目可直接入库;已批复储能项目可直接入库,包括:已纳入首批“新能源+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晋发改能源发(2021) 497号)、2021年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保障性并网项目配套储能项目(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477号)、2021年山西省风电技改扩容项目建设方案批复独立储能试点项目(晋能源新能源发(2021)135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