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10月2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综合考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调节能力提升、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等因素,2022年全省安排市场化并网规模约500万千瓦左右。
符合省、市能源发展等相关规划,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参与申报。项目应承诺于2023年底前或2024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为分类有序推进项目开发,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项目和陆上风电项目不参与本次市场化并网申报。
各市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引进外资、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积极出台土地、财税和金融等支持政策,减轻新能源开发建设不合理负担,调动各类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项目开发企业要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项目经济性和可行性,科学确定配置储能容量,杜绝盲目竞争、恶意竞争。
市场化并网项目应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全容量建成并网,确保配套储能设施同步投运,未能如期并网的项目将从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中移出,同时对项目所在地增加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