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11月4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通知表示,各市风光规模总计35GW,其中保障性并网规模10GW、市场化并网规模10GW、储备类并网项目规模15GW。
全省安排保障性并网规模1000万千瓦。南网、北网项目配置储能规模分别不低于项目容量10%、15%,连续储能时长不得低于2小时。分散式风电项目和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0.6万千瓦以下,不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管理,占用各市申报规模,与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一同申报,申报原则、申报条件、时限要求、工作程序参照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执行。
全省安排市场化并网规模1000万千瓦。原则上市场化并网项目应自主调峰,不增加电网调峰压力,主要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全省安排储备类并网项目规模1500万千瓦。该类项目可有序开展核准(备案)等前期工作,但不得开工,作为已批复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等存量项目的补充,或待电网消纳问题缓解后适时安排建设规模。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