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获悉,11月21日,山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提出,对在建项目应尽量并网。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各项目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要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进已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建成并网发电,确保完成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目标。
通知明确,为确保完成确定目标任务,结合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储备工作,综合考虑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外送电量、电网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目标等因素,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年度规模1000万千瓦,奖励规模146万千瓦。
项目申报,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利用已投产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扩建项目不受规模限制;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本次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鼓励实施联合送出;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实施联合送出,按照工程实际造价合理分摊费用,节约土地廊道资源,提升电网资源利用率;
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开发建设项目;
鼓励国有企业拿出10%~15%(但不限于)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
鼓励风电光伏项目与风电光伏等相关装备制造业协同发展。
鼓励风光储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同场、“农光互补”、"牧光互补"、"林光互补"等融合发展项目。
鼓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产业重点帮扶县、太行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项目。
各地级市安排的规模如下表所示。
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