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把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能源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进步,根据《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国能发科技〔2020〕4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相关要求,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按“挂帅出征”和“赛马争先”两种方式评审并进行局内复核,我局拟按“挂帅出征”方式设立“国家能源非能动核能共性技术研发中心”等6个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具体名单见附件,“赛马争先”方式结果另行通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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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名单(公示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