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两起氢燃料电池汽车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分别是上海的5辆城市客车和重庆10量49吨半挂牵引车。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奉贤区10米级氢能源城市客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1475万元,需采购5辆10米级氢能源城市客车,单价295万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8月03日10点30分。
重庆渝氢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采购10台氢燃料电池49T半挂牵引车招标,最高预算1400万元,最高单价140万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8月11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文如下:
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奉贤区10米级氢能源城市客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奉贤区10米级氢能源城市客车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闵行区华西路600号优大科技园A710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衷洲招2023-015
项目名称:奉贤区10米级氢能源城市客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4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辆10米级氢能源城市客车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25日前交付并完成车辆上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为客车生产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西路600号优大科技园A710
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领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西路600号优大科技园A710 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奉贤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海公路3151号
联系方式:瞿承伟 021-33656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衷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华西路600号优大科技园A710
联系方式:孙飞 17621940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飞
电 话:17621940319
重庆渝氢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49T半挂牵引车2023年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渝氢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49T半挂牵引车2023年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重庆渝氢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渝氢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氢燃料电池49T半挂牵引车2023年第一批采购项目。
2.2投资金额:约1400万元。
2.3 招标内容:购置 10台氢燃料电池49T半挂牵引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规格、质量及商务要求”。
2.4 交货时间:正式合同签订后,在收到首付款之日起15日内交付。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①若出现同一品牌有 2 家及以上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的,以最先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如果代理商取得唯一授权书的时间相同,则以最先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②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获准从事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
(3)代理商须按本项第 3.1 条(2)款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 年 7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进行查询,经查询存在相应记录的,应回避本次招标;查询后无相应记录的,还需按招标文件中信誉声明格式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否则资格评审不合格。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承诺真实性进行查询的权利,如果发现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中评标结果的排序,依次递补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
3.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和说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并装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及原件清单备查(身份证、网页打印件、截图、承诺书、声明、授权书除外)。评 审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需核验原件,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小时内将其原件提交至指定地点,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须承担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出不利判定的风险;评标委员会经审查缺少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招标人在招标有效期内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已中标的,按照招标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与赔偿相应损失。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重庆市江北区北滨路君豪大饭店商务楼12楼(12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才能被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
市江北区北滨路君豪大饭店商务楼12楼(1201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渝氢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85号九龙园总部基地3楼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15178733151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路君豪大饭店商务楼12楼
代理机构: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路君豪大饭店商务楼12楼
联系人:于老师
电 话:1762358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