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北京绿色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交易相关服务安排的公告》,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即日起开通开户功能,接受市场参与主体对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申请,交易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3月14日前已经获得备案的减排量(以下简称“旧有CCER”)仍在北京绿色交易所等九家交易机构继续交易。有交易旧有CCER需求的主体可继续通过九家交易机构开立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登记账户和九家交易机构中任意一家交易系统交易账户。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
交易相关服务安排的公告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即日起开通开户功能,接受市场参与主体对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开户申请,交易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2017年3月14日前已经获得备案的减排量(以下简称“旧有CCER”)仍在北京绿色交易所等九家交易机构继续交易。有交易旧有CCER需求的主体可继续通过九家交易机构开立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1]登记账户和九家交易机构中任意一家交易系统交易账户。相关开户要求详见各交易机构网站。
文中网址如下:[1]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http://registry.ccersc.org.cn/login.do
北京绿色交易所:https://ccer.bjets.com.cn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https://new.szets.com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s://tpf.cqggzy.com
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https://ets.sceex.com.cn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https://carbon.hxe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
关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
账户开立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3〕237号)相关要求,现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1]账户开立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可以向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管理机构(北京绿色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管理机构”)提交登记账户和交易账户开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见交易系统网站《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联合开户须知(1.0版)》。
对2023年8月18日前已开立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2]登记账户的市场参与主体,从2023年8月21日起,可使用相同的发起代表或确认代表账号及密码登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新自愿减排注登系统”)*[3]。
在交易系统使用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发起代表或确认代表账号及密码,可登录游客登录界面*[4],补充相关材料后提交交易系统开户申请。
对2023年8月18日前(含)未开立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登记账户的市场参与主体,如需要使用旧有CCER抵销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的,需分别开立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登记账户、九家交易机构中任意一家交易系统交易账户和新自愿减排注登系统登记账户。
新自愿减排注登系统登记账户开立申请材料由交易系统管理机构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管理机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注登系统管理机构”)复审,复审通过后,由注登系统管理机构完成登记账户开立。交易系统管理机构对交易账户开立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完成交易账户开立。
文中网址如下:
[1]交易系统:
[2]旧有自愿减排注登系统:
http://registry.ccersc.org.cn/login.do
[3]新自愿减排注登系统:
https://ccer.cets.org.cn
[4]游客登录界面:
https://ucws.ccer.com.cn/login_visitor.htm
联系方式: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管理机构
010-82268464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管理机构
010-57382535
010-57382536
010-57382504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