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这是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文件,也是我国首次发布这样的文件。
据介绍,《基本规则》主要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与运营,包括日前、日内和实时电能量交易,以及现货与中长期、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等方面的统筹衔接,从而构建起“能涨能降”的市场价格机制。
从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路径上,《基本规则》明确,近期将重点推进省间、省(区、市)或区域市场建设,推动新能源、新型主体、各类用户平等参与电力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的基本规则扩大了市场准入范围,将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交易。
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规则》将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方式促进新能源优先消纳,实现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协同消纳。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梁志鹏:这次《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发布后,将指导、推动各地区更好地有序规范开展电力现货交易,做好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辅助服务交易的衔接,形成协同运行的市场机制,使电力市场的体系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备,对电力保供,安全运行,绿色转型将发挥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