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启动15.92GW风光项目有限。
根据文件,本次优选拟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500万千瓦,返回规模92万千瓦,合计1592万千瓦。晋北采煤沉陷区6GW新能源基地涉及的6区县不再布局省内自用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但其土地资源优先保障晋北新能源基地光伏发电项目。
文件强调,各市能源局要规范开发秩序,遵守国家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不正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要求,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本次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已获得年度开发建设指标的项目,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须为同一主体,且在建设期和全容量并网后 5 年内不得擅自转让。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