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80号(工交邮电类308号)提案答复的函》发布,文件提出:“鼓励牵头企业和受端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基地项目开发建设。这既有利于分担投资压力,又有利于达成并落实长期送受电协议,保障外送通道利用效率。”
原文如下: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80号(工交邮电类30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3〕80号
您提出的《关于受端消纳地区地方能源国企参与大规模风光基地投资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一是先后分三批印发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清单,主要分布在西北、东北、华北等多个省份,装机规模约2.3亿千瓦,目前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印发基地规划布局方案,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四大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基地,目前部分基地已制定实施方案,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二是在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中,按照国家明确标准、地方组织项目的原则,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基地项目建设。三是充分发挥送受两端的积极性,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要考虑特高压送受端省区的合理诉求,鼓励牵头企业和受端符合条件的企业组建联合体,共同参与基地项目开发建设。这既有利于分担投资压力,又有利于达成并落实长期送受电协议,保障外送通道利用效率。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认真研究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指导基地牵头开发企业在组建联合体时吸收各类经营主体参加,推动中央企业、送受端能源国企、民营企业共同开发建设基地,形成多方合力,更好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高水平消纳。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