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统计,2024年2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53条!其中国家出台政策7条,地方出台政策46条。根据储能政策的具体指向,地方政策中,储能补贴政策6条、储能规划布局的政策6条、新能源配储政策4条、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化相关政策9条、充换电及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4条、其他相关政策17条。
国家层面
在国家层面一共出台了7项储能相关政策。
其中,2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
通知表示加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与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等统筹衔接,科学确定辅助服务市场需求,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
调峰辅助服务方面,电力现货市场将与调峰市场融合,电力现货市场运行的区域,调峰市场不再运行。调峰服务价格上限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平价新能源项目的上网电价。
调频辅助服务方面,将推动按调频里程计费的单一价格机制。调频费用根据出清价格、调频里程、性能系数三者乘积计算。原则上性能系数最大不超过2,调频里程出清价格上限不超过15元/MW。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
其中,在加强废旧电池循环利用方面《意见》提出: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管理;组织开展生产者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建立健全动力电池生态设计、碳足迹核算等标准体系;推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质量认证;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研究旧动力电池进口管理政策。
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地方层面
地方层面,广东、浙江、安徽、山东、江苏、四川、河南、江西、内蒙古、上海、福建、贵州、海南、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新疆、云南、重庆21个省市发布储能相关政策56条。
在储能补贴方面,上海发文对具有技术先进性和产业带动性,并提供典型应用场景优质解决方案的新建用户侧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4年-2026年投产,装机容量不低于1MWh,全容量放电时长不低于2h,年充放电次数不低于450次),按照项目装机容量规模给予200元/千瓦时的奖励支持,奖励分3年进行发放,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浙江东阳对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阳备案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400千瓦时,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50元/千瓦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广东惠州惠阳区对新建成并网运营且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工商业储能项目,自并网投运次月起,区财政按照0.2元/千瓦的标准给予放电量补贴,补贴期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在储能规划方面,重庆提出到2026年,用户侧储能规模100万千瓦/200万千瓦时。
浙江杭州则明确2024年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储能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安徽要求到2027年,全市兆瓦级电化学储能电站达到100个,总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集聚新型储能产业链企业150家,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元以上,力争新增储能营收超五百亿元企业1家、超百亿元企业3家,争创国家级新型储能产业集群;省创新平台达到25个,力争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2-3个。
在新能源配储方面,山东指出,项目须承诺在2024年底或2025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项目及配套储能设施未能按期并网的,将从名单中移出,同时增加项目所在地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上海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由投资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按程序认定后由电网企业安排相应装机并网。
江西鼓励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储能等手段提高调峰能力。在电网承载力评估等级为黄色、红色的区域,可通过配建储能(包括租用、异地配储等模式)、集中汇流等措施提高电网承载力。
在电价与市场交易方面,四川提出燃煤火电、燃气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按当月省内燃煤火电电能量(增量)中长期交易加权均价结算。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在进入商业运营时间点起,执行现行有关电价政策。
新疆要求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高顶峰放电能力。有序用电方案涉及的用户应按照调控指标,规范刚性执行。
云南则发文指出不断健全“源网荷储”电价体系,研究出台新型储能价格政策,结合实际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优化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代理购电清算制度。
充换电设施作为重要新能源基础设施,其建设受到各地重视。广东2024年全省计划新建公共充电站1312座、公共充电桩66110个,计划新建超级充电站386座、超级充电终端735个。
山东德州规划到2026年,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年产突破10万辆,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6800台和60000台以上。
吉林要求2025年,全省计划建成充电桩12万个(含私人桩)以上,换电站200座以上,实现省内各市(州)城市交通圈充换电设施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桩全覆盖,城市公共领域各类停车场景充电设施全覆盖,农村地区充电桩村村全覆盖。
来源:国际能源网/储能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