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目标: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基本构建;到2035年,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指导意见》从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强化气候变化相关审慎管理和风险防范等7个方面提出相关举措。
在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和评估质量,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
在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规范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和服务,完善气候变化相关重大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