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全国各地出台了多项电力相关政策,其中比较重要的政策合计45条,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有8条,地方层面出台的政策有37条。整体上看,国家政策侧重于绿电、电力市场、新能源消纳等方面,各地方政策依然以不断完善电力市场的规则为主要内容。
国家政策开始侧重地方发展
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在4月份与以往不同的是,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专门出台了针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能源政策——《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提出“强化蒙西、蒙东电网500千伏主干网架,加快规划建设电力外送通道等比较具体的要求。”等近三十项措施,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绿色低碳发展。
国际能源网(微信公众号:inencom)认为,这是因为内蒙古自治区早在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已经被定下“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此次政策出台,正是为了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中国能源转型“桥头堡”的重要作用。
内蒙古这个政策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六大部门联合发布的,后续会给与内蒙古自治区在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上有一定的政策倾斜。
除了内蒙古自治区,华东能源局围绕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长三角地区,出台了专门的政策——《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
上述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在于调节长三角地区不同省份之间新能源消纳的目标,促进长三角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能为能源需求的协调发展做好铺垫。
从整体看,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电力市场的政策正在趋向于强化监管层面,对于不同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着不同的规则。国家部委开始把政策出台瞄准部分省市,主要目的是给予这些地区更高的政策优惠措施,也为了更好地刺激当地新能源和电力的发展速度。
山东、安徽、陕西、浙江四省集中出台电力市场规则
4月份电力市场政策主要集中在山东、安徽、陕西和浙江四省。上述四省在4月份出台电力市场相关的政策累计22条,几乎占了全部政策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