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2024年年中工作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分析形势,安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开创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新姿态新业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出席会议并讲话,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传江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审计署企业审计一局副局长钱缨,集团公司外部董事姜仁锋、王守东、陈建华,集团公司领导王瑛、曲波、陶云鹏、苟伟、李建伟、王海腾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既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也是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伟大的历史主动和巨大的政治勇气,对加快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牢牢把握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目标,在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上做表率;牢牢把握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首要任务,全力以赴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内在要求,构建适应市场竞争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牢牢把握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鲜明导向,加快科技创新、增强核心功能与核心竞争力;牢牢把握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政治原则,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央企业改革的全面领导。
会议指出,2024年以来,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生产经营持续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深化改革提质赋能,科技创新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和国家审计整改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上半年,利润、电力产品产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超额实现“双过半”目标。
会议强调,做好下半年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抓基层导向、坚持结果导向,以改革的精神奋力实现全年各项任务目标。要坚持深学细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会各项重大部署在集团公司落实落地。要坚持绿色转型,紧抓新能源大基地等资源获取,突出抓好高质量开工和投产,着力做好竞争性配置和市场化开发,加快培育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推进老旧机组改造升级,抢前抓好“十五五”规划和项目纳规,以更大决心抓好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成本领先,严抓细管安全生产,努力做好电力稳价增量,着力做好燃料保供控价,全方位深化降本增效,抓好市场开拓和精益生产,加强亏损企业治理,抓实煤炭煤化工产业协同发展,全力以赴抓好生产经营,持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要坚持深化改革,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一企一策”科学制定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提升价值创造能力。要坚持创新驱动,做实做优“三院三司”科技创新体系,扎实推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抓好科技人才“选育管用”,以更大投入培育新质生产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严的基调推进正风肃纪和反腐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议强调,要坚持真改实改彻底改,持续深化巡视和审计整改,全面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把巡视和审计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巡视和审计整改要求,压实责任,深入推进重点问题整改整治;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自查自改,及时推动共性问题整改整治;把巡视和审计整改作为破题解难的突破口,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以高质量整改推动发展质效提升;牢固树立有解思维,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二级企业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情况、2023年度二级企业业绩考核评价情况以及二级企业2024年上半年利润“双过半”完成情况。
会上,观看了集团公司2024年上半年工作业绩宣传片,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生产环保部、投资发展部、工程建设部作专题发言,大唐国际、云南公司、内蒙古公司、广东分公司、浙江分公司作交流发言。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总部部门主任、副主任,巡视组副组长,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子企业外部董事召集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子公司、直属机构中层及以上干部,基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公司派出专职外部董事、监事,总部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