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对于跨区电网风险,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监视,国家能源局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于区域内跨省电网风险,由当地区域电网企业负责监视,国家能源局当地区域派出机构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于省内电网风险,由当地电网企业负责监视,国家能源局当地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全面加强电网风险管控,有效防范电力安全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对《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传真至010-81929607 ,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rid@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