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第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16个,总规模557.23万千瓦。结合此前废止的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内蒙古三批次累计废止新能源项目37个,总规模合计1265.293万千瓦。
第三批
根据公告,为推动全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再起底”工作,将确实无法推进项目占用的新能源规模、土地等资源及时释放。
内蒙古第三批共废止新能源项目16个,总规模557.23万千瓦。其中,风光制氢项目6个,规模总计2160MW;全额自发自用项目2个,规模总计6.3MW;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项目1个,规模总计85MW;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1个,规模总计126MW;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6个,规模总计3195MW。
第二批
2月8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新能源“再起底”第二阶段项目废止情况的公告》。(详情查看:1.77GW!内蒙古废止8个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
为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盟市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共计8个、177.133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被废止。
其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2个,规模总计760MW;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3个,规模总计380MW;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2个,规模总计31.33MW;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1个,规模总计600MW。
第一批
12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全区已废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的公告》。(详情查看:5.31GW!内蒙古全区13个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被废止)
公告指出,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
内蒙古各盟市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共计13个,规模总计5309.3MW。其中,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5个,规模总计3556MW;全额自发自用项目3个,规模总计33.3MW;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5个,规模总计1720MW。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全区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的公告
内能源公告〔2024〕16号
为推动全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常态化开展新能源“再起底”工作,将确实无法推进项目占用的新能源规模、土地等资源及时释放。经组织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全面摸排认真梳理,现对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情况进行公告。
附件:第三批废止新能源项目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全区新能源“再起底”第二阶段项目废止情况的公告
内能源公告〔2024〕12号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各盟市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
附件:公告废止项目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全区已废止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的公告
〔2023〕第18号
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新能源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发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各盟市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进行公告。
附件:全区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