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防范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动青海省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取得实效。8月21日至22日,青海省能源局会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海西州能源局、格尔木市能源局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海西弘柳储能电站、格尔木合木共享储能电站、中国绿发“揭榜挂帅”液态空气压缩储能项目开展安全督查。
督查组一行深入储能项目建设现场,通过抽查资料、巡查工地、随机询问谈话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督查组强调,有关项目业主、各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近期海西州安全事故频发紧张态势,深刻吸取国内外储能电站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压紧压实各层级主体责任,常态化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施工安全管控和现场管理,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防范遏制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省能源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事故抓,扎实开展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彻底排查能源领域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