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同意了中国提交的第二次请求,即成立一个争端解决小组,就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中规定的某些税收抵免是否符合世贸组织规则作出裁决。
美方表示,不同意中国7月份提出的第一个要求,他们认为IRA法案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是必要的。中国表示,《通胀削减法案》的补贴优先于进口美国商品,违反了世贸组织禁止此类歧视的规则。
美国对中国提出专家组请求的决定表示失望,并重申《通胀削减法案》是其在清洁能源方面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旨在确保全球清洁能源未来的安全和可持续供应链。
争端解决机构同意设立专家组。阿根廷、澳洲、巴西、加拿大、哥伦比亚、欧盟、印尼、以色列、日本、韩国、挪威、俄罗斯、新加坡、瑞士、泰国、土耳其、英国及委内瑞拉保留第三者参与审裁小组程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