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七批)》。通报公布了《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主动核查整改违规增设风能资源开发运营准入条件问题》案例。
2017年3月,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加快风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参与开发风能资源的企业中,区属国有企业以入股的方式参与风场资源开发运营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相关行为违规增设准入条件,导致民企参与风场资源开发需捆绑国企共同参与,限制了民企参股占比,造成民企准入壁垒。
案例来源:地方主动报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3年8月,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废止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加快风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不再强制要求民企参与风场资源开发必须与国企共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