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绿电“三进”工程提高绿电交易和消纳水平的通知》,拟推进绿电进江苏、绿电进园区、绿电进企业三大工程。
文件指出,一方面,要加强存量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水平和清洁能源输送占比;另一方面,加强增量特高压输电项目的规划研究,推动适应大规模新能源输送等创新技术应用。到2027年,外来输电能力要达46GW。
此外,要提升省内绿电消纳水平,提升省内新能源高渗透率的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到2027年,可再生能源接网消纳规模达到130GW。要探索绿电溯源技术,基于电证合一、区块链标记等方法,初步构建省级电网绿电和电碳核算研究体系。
文件表示,大力开展绿电进江苏工程,将原主送煤电的特高压通道输送更多风电、光伏,到2027年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要达60%以上。加快推进内蒙古~江苏特高压的规划建设,进一步落实鄂尔多斯8GW光伏、4GW风电配套电源核准、开工。
持续强化西北、东北等新能源富集省份的沟通衔接,积极开展省间绿电交易。推动省内新能源市场化项目、分布式新能源聚合以及带补贴项目的绿电交易,到2027年绿电交易供应量应达400亿千瓦时。
加快推进绿电进园区,对大丰港、洋口港、连云港等10个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根据附近海上光伏、风电建设进度,规划布局高比例的绿电专变、专线,提高绿电就近消纳能力。
加快在苏南应用,每个区市可推荐一个具备绿电高效利用条件的试点园区,开展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方案研究。依据沿海和苏南试点园区的经验,进而推广到全省各市区,每个市区可推荐一个试点园区,将园区附近的光伏、风电就近接入。到2027年,力争绿电进园区的新增输配消纳能力到10GW。
需要重点指出的是,主要分两个层级开展接网研究,第一层级是独立母线用于接入绿电用户和绿电电源;第二层级是,无法开辟独立母线时,可接绿电用户与绿电电源接在母线一侧,实现绿电溯源。
重点推广绿电进企业,鼓励各市区设立市县级“绿电绿证服务站”,开展企业绿电直连试点研究。支撑企业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停车场以及厂区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
文件要求,除沿海三市外,各市区明确一个新型电力系统应用试点园区,于11月15日前上报。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