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四川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金川嘎斯都二期等光伏项目法人确认有关意见的函》,确认电建水电开发公司为巴拉水电站水光一体化光伏项目法人,公司正式取得该项目开发权。
据悉,巴拉水电站项目配套39万千瓦光伏项目作为2024年阿坝州重点项目,是阿坝州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的有力支撑。
项目总装机容量39万千瓦,总投资约16.7亿元。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日部乡居里日岗村,场地海拔高程3400至4500米,具有日照持久、辐射强烈的天然优势。项目规划130个光伏发电单元、72.8万余块光伏板,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升压站、15公里长的220千伏送出线路。该项目与公司建设的巴拉水电站形成“传统水电+新能源”的新发展格局,可实现水光优势互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充分保障电力供应稳定,优化能源的存储与调配。
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6.8亿千瓦时,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6.3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56.79吨,减少氮氧化合物排放量约91.01吨,可有效减轻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阿坝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阿坝州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注入清洁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