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发电 distributed generation
将发电系统以小规模(数千瓦至50MW的小型模块式)、分散式的方式布置在用户附近,可独立地输出电、热或冷能的系统。这个概念是从1978年美国公共事业管理政策法公布后先在美国正式推广,然后被其他工业国所接受。目前分散发电主要是指用液体或气体燃料的内燃机、微型燃气轮机和各种工程用的燃料电池。因其具有良好的环保性能,分散发电与“小机组”已不是同一概念。
与常规的集中供电电站相比,分散发电具有以下优势:没有或很少输配电损耗;无需建设变电站和配电站,可避免或延缓增加输配电成本;适合多种热电比的变化,系统可根据热或电的需求进行调节,从而增加年设备利用小时;土建和安装成本低;各电站相互独立,用户可自行控制,不会发生大规模供电事故,供电的可靠性高;可进行遥控和监测区域电力质量和性能;非常适合对乡村、牧区、山区、发展中区域及商业区和居民区提供电力;大量减少环保压力。总之,分散发电可满足特殊场合的需求,为能源的综合梯级利用提供了可能,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开辟了新的方向。并可为提高能源利用率、改善安全性与解决环境污染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分散发电多种多样,根据燃料不同,可分为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根据用户需求不同,有电力单供方式与热电联产方式(CHP)或冷热电三联产方式(CCHP)等;根据循环方式不同、可分为燃气轮机发电方式、蒸汽轮机发电方式或柴油机发电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