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环境保护部(简称“环保部”)暂停审批建设项目(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的环境影响评价后,中国第四大发电央企华电集团迅速对违规项目停工整改,并切实加强环保工作力度,发挥中央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带头作用。
6月11日,环保部通报称,由于华电集团旗下的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建设的鲁地拉水电站,未经环评审批于2009年1月截流,环保部决定在鲁地拉水电站完成环境影响补充论证和整改之前,暂停审批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鲁地拉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丽江市,建设单位系华电集团下属的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该项目总投资177.9亿元,装机216万千瓦,库容16.93亿立方米。环保部表示,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已于2009年1月截流,对金沙江中游生态影响较大。环保部责令该项目停止主坝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上下游围堰安全度汛,对环境影响进行补充论证,并根据论证结论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
华电集团表示,环保部通报鲁地拉水电项目违规事项后,公司高度重视,紧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落实环保部通报内容和处理决定,并就该项目的整改自查工作作出相应部署。
华电集团称,本次教训十分深刻,将深刻反思,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迅速自查自纠,坚决落实环保部整改要求:一是在得知通报后第一时间内责成鲁地拉项目立即停止主坝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上下游围堰安全度汛,集团总部做好全过程监督管理。二是配合环保部调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进行补充论证;按照环保部要求,对公司系统现有水电项目进行梳理,切实落实环保“三同时”。三是加快推进已启动的水电项目环保总体设计、招标文件环保条款范本、环境监理招标、环保分标方案、工程建设管理环保考核办法等水电范本的编制工作,加强水电生态保护标准化、规范化。
华电集团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进行整改,并以此次环保整改为契机,切实提高对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环保工作力度,发挥中央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