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继7月15日后再度回应社会各界对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质疑和争论。联系到近期油价频繁调整、中海油获准成品油批发零售等几项政府新举措,不少专家和分析人士指出,国内石油体制改革“风向标”已现,在销售环节上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适度打破垄断,同时进一步通过价格、税收等杠杆平衡各方利益分配。
油价形成机制还不能完全交给市场
7月29日的油价下调,并没有平抑社会各界对于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质疑,争论的焦点集中于油价的形成机制能否完全交给市场?能否做到公开、透明?
中国能源网副总裁韩晓平和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能源专家管清友都认为,在我国能源领域尚未完成市场化改革、能源市场依然处于垄断格局之时,单纯从放开价格管制入手的市场化改革是不彻底的。“可以预见的是,一旦放开,能源价格将由行政定价转化为垄断定价。必须在打破垄断局面、实现利益竞争主体多元化以后,才具备市场化价格机制改革的可能。”
有分析师指出,国际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经历了从西方石油公司定价,到OPEC定价,再到由期货交易所以石油期货价格作为定价基准的市场定价模式的转变,至今并未实现真正完全的市场化运作。并且由于目前国际油价基本由金融投机资本主导,而我国一方面尚未完全开放资本市场,参与海外石油期货交易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对石油进口依赖程度较高,在国际石油定价体制中的话语权十分有限,只能被动接受目前的国际石油价格机制。
从全球贸易的角度看,我国完全放开石油价格,在国际市场上的风险更大,等于将资源和市场完全暴露。在国内市场和相关产业尚不具备相当国际竞争力时,由政府对油价予以适当调控,可以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之间提供一个缓冲带,为培育国内市场、参与国际贸易提供保障。
油价之争背后:能否平衡利益分配?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世界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张茉楠认为,油价背后体现的是各方的利益,很多人的质疑其实是来自于整个市场的规模垄断和利益垄断,因而将矛头指向油价的形成机制,而这只是石油价格中的一个环节,油价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却被人们忽视了。
如何对油价运行机制进行监管、如何平衡各方的利益分配,对于国内市场来说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张茉楠认为,国家可以通过适当的税收、财政政策和金融扶持等手段来平衡利益分配。国家发改委最近在《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中再一次明确了这一点,然而这只是明确了改革的方向,要见到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尚需时日。
中海油“上岸”:打破垄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认为,理顺能源产品价格、不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当前首先要解决突出矛盾,就是要形成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对于石油领域来说就是要培育新的市场竞争主体,从而更有效地引入竞争。至于哪个环节引入竞争主体,要更多在下游做文章,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引入竞争。
商务部日前批准中海油成品油批发零售资格,社会各界对此举反响都很积极,一个普遍的说法是:石化“双雄”的垄断地位将受到挑战,未来将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中海油的进入加剧了下游销售市场的竞争,将惠及民营加油站以及消费者。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中海油获准成品油批发,使目前的市场竞争格局更加多元化,但中海油也是“国”字号企业。纵观商务部网站《成品油批发名单》,具有资质的企业目前共有2706家,超过3/4以上为中石油、中石化所属企业,另外相当部分企业也都有国有背景。
因此,中海油此番“上岸”,只能称被称作适度打破垄断。即便是这样,“三足鼎立”的格局仍然比“双雄争霸”进步许多,正如韩晓平所说:“中海油获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权是中国能源市场向真正的竞争主体多元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