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09〕48号)要求,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并商有关部门,组织编写了《2008年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通报》。2008年,电力企业通过优化电源结构、加强管理,电力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全国水电、火电装机容量比例继续改善,风电装机容量加速增长。全国全年关停小火电机组3267台、1668万千瓦,超额完成全年关停13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的目标。
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345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11克/千瓦时,提前实现“十一五”末355克/千瓦时的目标;全国电网线损率为6.79%,比上年减少0.18个百分点,比2000年减少1.02个百分点,节能降耗成效明显。
全国新增燃煤脱硫机组装机容量9712万千瓦;截至2008年底,全国脱硫机组装机容量达到3.63亿千瓦,装备脱硫设施的火电机组占全部火电机组的比例由2007年的48%提高到60%;脱硫综合效率由2007年的73.2%提高到78.7%,提高了5.5个百分点。
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自2007年开始下降之后,2008年继续明显下降。2008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约2321.2万吨,同比下降5.95%。其中,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减排成绩显著,同比下降14.5%,降幅超过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幅8.55个百分点。到2008年底,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了8.95%,首次实现了 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