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16日开始举行高级别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各缔约方代表在会上就有关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
在当天早晨开始的会议上,丹麦首相拉尔斯·拉斯穆森接替提出辞职的丹麦气候大臣赫泽高,出任大会主席。他在会议开始后随即提出了一份新的协议草案,并做出了解释。“我要说明的是,我必须做出决定把这一文件放在桌子上,好让事情能够继续下去。因为全世界的人们都在期待从我们这儿得到结果,也就是全面尊重各缔约方谈判结果的文件。”
由于拉斯穆森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和《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尚未提交报告的情况下,以推动谈判为借口,将主席国准备的这份草案提交给高层会议讨论的,因此他的作法遭到了发展中国家的集体抗议。巴西代表在发言中要求会议能够继续就公约及议定书两个特设工作组11日提出的草案进行讨论。“我已经指出了一个问题,也就是要得到保证,就AWGLCA(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有关问题进行谈判的基础是就案文进行谈判。谈判人员没有案文可以谈判的说法是不对的,到今天早上为止,谈判人员一直在就案文进行着谈判。关于这个问题,我所寻求的是,不论什么时候开会,不论什么时候讨论,这一案文就应该是基础。”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苏伟在发言中指出:“某些缔约方在没有充分与其他缔约方进行磋商的情况下,推动主席方提案的举动是一个大问题,是对会议进程的破坏。我认为,我们在两个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包括公约和议定书的工作组,已经取得了很好的进展。我认为我们有望在这种牢固的、有法律意义的基础上继续工作。但是不幸的是,今天早晨,主席方从天上扔下来了一个提案。这是一种严重破坏进程公平性的行为。在没有得到有关《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两个重要工作组的支持情况下,主席方如何能够提出这样一个提案?有关背景是,有些缔约方是想扼杀京都议定书,这实际上危及了国际社会通过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全部进程。”
苏伟表示,大会主席要明确公约特设工作组和议定书特设工作组的讨论工作成果将是形成进一步谈判磋商的唯一法律基础,从而使本次会议能够取得成功,各方能够达成一份彼此都能接受的协议。
发展中国家代表普遍认为,大会主席的作法违背了透明、公平的原则,违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协议书》精神,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尊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77国集团和中国小组主席、苏丹总统顾问纳菲阿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的成果必须体现发展中国家的意愿。“我们仍然抱有希望,我们这次会议能够按照巴厘路线图的结果,实现平衡的、含有巴厘行动计划所有要素的结果,我们将继续建设性地参与谈判。在这次会议上,如果我们的讨论得不出具体结果,发展中国家失去的东西将是最多的,特别是如果京都议定书被破坏或被肢解。我们来就是为了这次会议取得成功。77国集团和中国小组认为,共同愿景应建立在充分的公约原则基础上,特别是数量的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我们的共同愿景必须反映发达国家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所承担的历史和当前责任。”
迫于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压力,身为大会主席的拉斯穆森同意在当天晚些时候继续进行《京都议定书》特设工作组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