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统计厅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韩国可再生能源占能源供应总量的比率仅为1.4%,在被调查的30个国家中排名垫底。
这一比例最高的国家是冰岛,达75.5%,其次分别为挪威(50.4%)、新西兰(31.0%)、瑞典(30.0%)、奥地利和芬兰(均为23.3%)。这一比例低于5%的国家,除韩国外,还有美国(5.0%)、捷克(4.9%)、荷兰(3.6%)、日本(3.1%)、爱尔兰(2.9%)、卢森堡(2.6%)、英国(2.3%)。
韩国可再生能源供应比例,2000年为0.9%,2001年1.0%,2002年0.9%,2003年和2004年均为1.1%,2005年1.2%,2006年1.3%,2007年增至1.4%。这一数值与30国相比不仅低,而且每年增长的幅度也很小。
针对这一现状,韩国政府提出了扩大可再生能源供应比例的各项政策。在2010年的政府预算案中,已经明确了2401亿韩元(约2亿美元)用于支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
此外,韩国还放松对在水产资源保护区域内进行可再生能源设施设置的管制,31种可再生能源生产的器材和设备的关税予以减免50%,到2017年在首都区域范围内通过填海造地建造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