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布什签署美印民用核能合作法案之前,该法案已获得美国国会的批准。这个法案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在两国签署的民用核能合作协议基础之上的。根据协议内容,美国将向印度出售用于民用目的的核技术、核燃料和核反应堆,作为交换条件,印度必须将其民用核设施和军事核设施分离,同时印度的14个民用核设施也要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监督。法案规定,如果印度再次进行核试验,美国将终止向印度出口核材料。
2006年3月,新德里,美国总统布什与印度总理辛格
布什在签字仪式上高度评价美国与印度的合作关系,称美印是“天然的伙伴”。布什说,这个法案的签署有助于减少印度日益增加的能源需求给国际石油市场带来的压力。核能合作将加强双方贸易关系,为美国公司带来几十亿美元的生意。他认为,这个法案将为印度参加国际社会防止核扩散的努力铺平道路,因为印度同意把本国的14个民用核设施向国际社会公开,接受核查。布什说,美印关系从未像现在这样重要,这个法案的签署将有助于双方应对21世纪出现的能源和安全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