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陕西省是我国能源大省,“十一五”以来,陕西省按照国家对能源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大型化、国际化、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了全省能源产业健康发展。近期,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部署,陕西省研究制定了能源“十二五”规划思路。
一、“十一五”陕西能源主要成就
一是科学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十一五”期间,陕西省加大能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区域供水、交通和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了能源开发利用需要。陕西省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原煤、原油、天然气在能源生产总量中的构成为75.9:15.4:8.4,与2005年相比,煤炭比重基本维持在同一水平上,石油略有下降,天然气持续增长。同时,陕西省能源产品产量较快增长,原煤、原油、天然气产量及发电量分别达到2.8亿吨、2370万吨、103亿立方米和897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5.7 %、10%、11%和10 %。
二是重大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十一五”以来,陕西省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相继建成了一批能源重点项目,加快了煤油气产能及电源建设步伐,为建设我国重要的能源接续区奠定了基础。煤炭新建现代化矿井21处,改扩建7处,技改11处,产业升级3处,新增产能9432万吨。石油新增探明储量5.8亿吨,新增产能1000万吨。天然气新增探明储量2300亿立方米,新增产能40亿立方米。电力新增装机1228万千瓦,其中陕北“西电东送”360万千瓦。同时,陕西省顺利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加快农村电网改造,累计完成投资100亿元,农村电网改造面达到89%,解决了2万户、8.5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建成蓝田、安塞等14个农村电气化县。大力实施“气化陕西”工程,开工建设宝汉线、咸宝复线、西气东输二线联络线等长输管线,建成合阳、吴起等12个县城市管网,实现了21个县城通气,预计2012年全面实现“气化陕西”目标。
三是大型企业集团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十一五”期间,陕西省与中央大型企业集团合作不断深化,先后与华能、大唐、神华、华电、中煤等8个中央大型企业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八大集团承诺在陕投资总量达到1万亿元以上,目前完成投资1000亿元左右,实施的项目涉及煤炭、电力、煤炭综合利用、新能源及基础设施等众多领域,为科学开发能源资源发挥了引领作用。
四是规划和配套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陕西省先后编制完成了《陕西省新能源发展规划》、《陕西省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永陇矿区麟游区、吴堡等矿区总体规划及彬长矿区规划修编,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规划体系。研究制定了《陕西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实施意见》及《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了能源资源的有序开发。配合神华、华电等国家大型企业集团编制完成了在陕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 、陕西“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陕西省“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陕北大型煤炭示范基地建设为契机,稳步提高煤、油、气等一次能源产品产量,重点发展煤电一体化、煤化一体化、油炼化一体化和煤炭生产与煤机制造一体化,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能源强省目标。加快实施“大能源、大布局、大通道”建设,统筹好各种能源建设发展规模和时序,统筹好重点能源开发区的布局和定位,统筹好能源输送骨干通道的规划建设,形成陕北大型煤炭示范基地、关中能源接续区、陕南水电核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格局。积极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水电、风电、太阳能和核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培育新兴能源产业,着力发展低碳经济,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多元化和高效化。大力提升能源科技研发能力,推进先进技术示范和应用,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突破,在未来能源发展与竞争中占据优势。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有序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建立和完善“开发一块、绿化一片”的生态保护机制,实现资源、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
三、陕西初步拟定的“十二五”能源发展政策措施
1、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能源和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领域的改革,真正使企业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建立生态补偿修复机制,建立“开发一块、绿化一片”的管理机制,推行强制性绿化达标。进一步规范资源管理,全面推行资源配置市场化。加强已配置资源的后续管理,确保用于转化。
2、切实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基础配套建设,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全面搞好协调服务,确保各类在建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加大能源化工项目调研储备力度,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组织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落实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国家优惠政策,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3、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山川秀美工程,加大采煤沉陷治理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所有大型燃煤电厂必须安装使用脱硫除尘装置,并逐步实现脱硝。超前研究二氧化碳等大宗排放气体的综合利用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能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资源、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4、进一步改善宏观管理。促进能源投资多元化,扩大能源重点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规模。建立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向能源产业。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采矿、节能、新能源等领域的新技术,扩大能源重大工程的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能源产业对外开放步伐。
5、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及时发布产业发展预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避免盲目重复建设。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施加快结构调整的激励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能源化工科技进步。加强能源化工产业重大政策研究,解决影响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发展的意见》,促进新能源较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