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召开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工作会议,提出加快推进风电行业标准建设,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孙晓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风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我国风电发展迅速,2009年风电装机达到2268万千瓦,连续4年实现翻倍增长,跃居世界第三位。风电设备制造自主创新取得显著进展,掌握了兆瓦级风电机组的制造技术,1.5兆瓦风电机组国产化率达到86%,3兆瓦机组已经安装运行,涌现出进入世界整机生产能力十强的华锐、金风、东汽等龙头企业。
伴随我国风电产业快速发展,出现了风电设备投资一哄而上、重复引进和建设现象。目前我国风电设备制造企业超过80家,呈现风电产能过剩的苗头,若不及时调控和引导,产能过剩将不可避免。为此,国务院下发了3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我们要坚决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加快推进风电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
加快风电标准建设是提升风电设备质量和自主创新能力的迫切需要,对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国际化,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风电设备企业有重要意义。加快风电标准建设对解决当前风电上网难等突出问题具有重要作用。风电并网标准建设,将对风电场开发、建设、运行维护,以及风电设备选型、风电功率预测等将产生积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有利于提高电网对风电的接纳能力,为风电大规模发展创造条件。
全面系统地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及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是促进风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快风电标准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制度,确定标准体系,大力协同配合,切实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目前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拟定我国风电标准建设的政策,审查确定风电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协调解决标准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专家咨询组负责研究风电标准化的重大问题,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为风电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等提供技术咨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风电场的规划、施工安装、运行维护、并网管理以及风电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专业的标准化工作。
第二,建立工作制度。风电标准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了使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这次会上讨论了风电标准建设的工作规则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风电标准建设工作规则,包括总则、组织机构、标准立项、标准制订、标准发布等内容。风电标准建设要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协调配合,实现风电标准的完整与统一。充分发挥风电企业、研究院所、行业协会、检测认证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作用。
第三,确定标准体系。风电标准体系包括风电场规划设计、风电场施工与安装、风电场运行维护管理、风电场并网管理技术、风电机械设备、风电电器设备等6大类,每大类包括若干项具体标准。国家能源局已经组织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5家单位,在综合研究现行风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风电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制定了《风电标准体系框架(讨论稿)》。这个体系确定后,将成为今后风电标准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第四,建立检测和认证体系。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加快建立一批国家级风电产品检测和试验公共平台。在国家认证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制订统一认证准则,建立权威检测机构,加强认证技术研究,不断提高认证机构能力,逐步实行强制认证制度。
健全风电标准体系非一日之功,当前要抓住影响和制约我国风电发展的突出矛盾,分清轻重缓急,确定风电标准制修订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风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标准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专业组配置好力量,保证必要的人员和时间,保证必要的办公条件。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面意见,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领导小组、标委会、专业组之间的衔接,确保按年度计划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负责能源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在国家标准委的大力支持下,能源行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启动,颁布了《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了《压水堆核电厂标准发展规划》,成立了风电标准建设组织机构,光伏发电、智能电网和生物质燃料标准化工作也在顺利推进。
风电标准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专家咨询组成员和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