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将于世博会期间访华,商谈中欧双方能源合作事宜是他此行的重要目的。自奥巴马去年访华期间签署《中美联合声明》以来,中欧未来能源合作框架性协议将于何时出台备受关注,而欧洲也开始发力对华能源外交。世博开幕前一天,发起于《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联合声明》(签署于第十一次中欧峰会)的中欧能源中心将在北京成立,与欧洲在上海的新能源秀场遥相呼应。本报特别专访欧盟驻华大使赛日·安博,揭开这个被誉为中欧清洁能源技术合作旗舰项目的神秘面纱。
中国能源报:您近期透露,欧洲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于世博会访华期间将启动欧盟的旗舰式项目“中欧能源中心”,能否透露具体的合作形式将是怎样的?
赛日·安博:“中欧能源中心”启动仪式将于4月30日在清华大学中意环境节能楼举行。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对中欧双方参与机构的招标,这个项目资金规模达1240万欧元,执行期限为5年。中心的成立标志着中欧长期性能源合作平台的建立,是欧洲委员会与中国国家能源局长期合作的成果之一,也是中欧双边能源合作中很重要的一步。我们希望中心可以在低碳转型与绿色发展等问题上助中国一臂之力。
中国能源报: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和欧盟的能源合作基本有两种合作路径,一种是中国与欧盟各国的双边合作,一种是中国与欧盟作为一个统一整体的合作。您认为这两种合作路径分别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欧洲委员会怎样统筹协调成员国在能源合作中的不同声音,比如在核电方面如何协调欧盟和法国的不同看法。
赛日·安博:我的第一个看法是,现有的中欧能源对话机制和合作框架非常有效,并且取得了实际的成果。这其中包括欧洲委员会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对话和合作。
“中国—欧盟能源合作大会”(该会议是中欧能源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中国政府与欧洲委员会在能源领域最高工作级别会议,每2至3年在中国和欧盟轮流举办。——编者注)始于1994年,是当时中欧之间最早展开的行业内对话之一,下一次的会议将于世博会期间举行。
此外,“中欧能源对话”也是一个重要对话机制。2009年10月13日,“第三次中欧能源对话”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对话指出了中欧未来的合作重点,具体包括: 第一,太阳能和风能的合作,在某种程度上,能源局去年作出今年1月宣布取消“风电设备国产化率要超过70%”规定的决定,也有我们的影响。第二,生物质能源政策和双方在第二代生物质能源研发上的合作。第三,清洁煤技术及对应的政策目标和策略。第四,国内油气部门改革、政策制定和国际油气合作,其中包括平衡供需和平抑价格波动。第五,与智能电网有关的政策制定。
我的第二个看法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挑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欧盟与中国—欧盟成员国的多层次对话机制提高了合作的效率,两条路线相互补充,并不彼此排斥。
以煤炭利用近零排放项目(NZEC)为例。通过联合指导委员会的协调,项目一期的研发任务由来自中欧双方的合作伙伴机构共同承担。而联合委员会是由中欧碳捕集与封存合作项目(COACH)和中英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合作计划(NZEC)共同产生的。中欧碳捕集与封存合作项目由欧盟第六期科技架构计划提供部分资金,而中英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合作计划的五个工作组为合作分别提供了技术和管理补充,其中包括,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未来能源技术预期、碳捕捉案例研究、碳封存潜力研究,以及政策评估和路线制定。
你刚才提到了核电,认为欧洲委员会在这个问题上可能需要协调不同的声音:要指出的是,每个欧盟成员国都有决定是否诉诸核能保证能源供应的权利!但是欧盟在核能问题上的立场早在1957年就体现在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相关章程中了,可以说和平利用核能的立场从欧盟诞生的那一天就与之相伴,而我们愿意和中国分享我们的经验!
中国能源报:您已经提到“中欧能源中心”有一些优先合作领域,比如清洁煤炭的使用、可再生能源、低能耗建筑及智能电网,能否介绍一下参与这些合作有哪些主体?中心是否会涉及部分核心技术的转让和本土化?
赛日·安博:中心由都灵理工大学牵头。中国方面的合作方由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社科院、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还有包括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在内的行业机构以及一些金融机构构成。欧洲方面由来自瑞典、意大利、中欧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法国原子能委员会构成。意大利环境、领土与海洋部部长斯特凡尼亚·普雷斯蒂贾科莫给予了中心很大支持。
我们希望来自中欧两地的企业能积极参与中心活动,利用中心提供的服务,并为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中心着力于实现欧洲清洁能源和节能技术在中国的本土化,并将为中国提供能够有效地回报政府和企业在清洁能源和节能领域投资的技术方案。
中国能源报:“中欧能源中心”的启动是双边能源合作一个好的开始,同时,框架性的合作方案也受到广泛关注。去年十一月,中美共同发布《中美联合声明》,其中大量涉及了中美在清洁能源和应对气候变化上的合作方向。中欧在能源合作上有传统,2009年5月第十一次中欧峰会签署的《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联合声明》和2009年11月第十二次中欧峰会签署的《启动近零排放碳项目第二阶段合作谅解备忘录》是近年所为人熟知的两项合作方案。但是很多人对更具实质性的框架性合作方案的出台也充满期待。对此您怎么看?我们需要多久才能等来“《中欧联合声明》”的出台?
赛日·安博:首先,认为“中欧能源中心”是中欧清洁能源合作的开始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目前,已有多项能源合作在中欧之间开展。
2003至2009年间,欧盟参与了中国-欧盟能源环境项目的出资。该项目着力通过产学结合和政策制定解决中国在提高能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方面的问题。现在,我再举两个近期的合作项目,一个是成立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还有一个是促进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的SWITCH项目。此外,欧洲还有很多其他机构在中国的能源领域十分活跃。比如欧洲投资银行在2007年与中国财政部签署了中国气候变化框架贷款(CCCFL),将向中国提供5亿欧元的贷款以支持其应对气候变化。
当然,第十二次中欧峰会签署的“启动近零排放碳项目第二阶段合作谅解备忘录”是一个更为近期、更为让人熟知的框架性协议,这一点你说的没错,我们认为近零排放碳项目是双边能源合作的重要基石。我们期待中国和欧盟成员国的共同推动项目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