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2010年8月4日,德国联邦政府内阁正式通过了“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是德国联邦政府落实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2009/28/EC)所规定义务的重要措施。行动计划设定了到2020年底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德国能源消费总量18%甚至达到20%的约束性指标(目前这一比例约为10%)。联邦环境部部长罗特根表示,“该计划显示了德国联邦政府向可再生能源道路前进的勃勃雄心。为了实现该行动计划目标,必须继续大力开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扩展电网规模与存储能力、发展海洋风电和增加电力贸易等工作。”
行动计划还规定了各行业的具体发展目标,如:供热/制冷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要达到15.5%;交通运输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要达到13.2%;电力行业,可再生能源发电要达到38.6%等。而这些新扩充的发展目标并没有被计入到18%的总体发展目标内,因为德国联邦政府在行动计划出台前就已经通过立法和行政指令等方式将可再生能源总体发展目标具体落实到了各行业部门中,例如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电力消费的比例至少要达到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