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召开能源法国际研讨会,并邀请国际能源专家和法律专家参与讨论中国能源法的制定,这是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22日在参加IBG瑟奇(中国)有限公司在北京举办的“2007中国石油燃气峰会”时透露的。
徐锭明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今年4月27-28日召开能源法国际研讨会。届时将邀请世界顶尖的能源专家和法律专家,共同讨论我国能源法的制定。
徐锭明说,此次研讨会上,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向外国专家提供我国能源法制定的基本情况和我国能源法的基本框架,请世界各国专家对中国的能源法制定提出意见。
徐锭明介绍说,目前,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安排了22位外国专家在此次能源法国际研讨会上做专题发言。各位与会者将获得中国能源法工作进程的核定本。
正在起草中的能源法将涵盖能源资源开发与生产、供应与服务、利用与节约、储备与应急、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科技开发与创新、对外能源合作及市场监管等诸多环节。
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我国现有的四部能源法规分别是《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以及《可再生能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