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刚刚出台的《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能源发展形势将更为严峻。根据资源条件,“十一五”时期我国能源建设的总体安排建设煤炭、油气、水电、煤电和核电五大基地,并将建设能源储运、石油替代、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及新农村能源等四大能源工程。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有序发展煤炭;加快开发石油天然气;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
以建特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
《规划》显示,“十一五”期间将以建设特大型现代化煤矿为主,扩大生产规模。实施晋中炼焦基地保护性开发,建设大型煤矿,整合中小型煤矿,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推进两淮煤炭基地开发,优先建设内蒙古东部大型现代化露天煤矿。配合西电东送工程,适度加快云贵煤炭基地开发。
在建设油气基地方面,《规划》预计通过新技术使用和加大技术投入力度等措施,使2010年,全国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1.93亿吨和920亿立方米。重点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澜沧江、红水河和乌江等流域,建设大型水电基地。
按照“西电东送、水火调剂”的原则,优化建设山西、陕西、内蒙古、贵州、云南东部等煤炭富集地区煤电基地,实施“西电东送”。“十一五”期间,建成田湾一期、广东岭澳二期工程,开工浙江三门、广东阳江的核电项目,做好一批核电站前期工作。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将加强区域电网建设,推进大区电网互联,到2010年,除西藏、新疆、台湾等地区外,初步实现全国联网。
建立能源应急体系
《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将加快政府石油储备建设,适时建立企业业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石油储备,逐步完善石油储备,逐步完善石油储备体系。
我国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7.7%和7.1%,随着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能源消费将继续保持增长趋势,资源约束矛盾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