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风风电产业政策环境
国际能源网讯:全球风能协会(GWEC)报告显示:新西兰目前还没有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投资激励。早期风电场在该国的发展,是由各排放单位依据“减少废气排放计划”(PRE),并由环境部拨款而承担的。PRE于2003年推出。包括Te Uku 和 West Wind在内的一些新风电场,都是在无政策支持的情况下进行的。这说明精心策划和执行的项目是有能力与其他形式的发电装置在经济上一决高下。
新西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目标:到2025年,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将占总发电量的90%(目前为70%)。新西兰政府于2008年出台的“排放交易计划”,以及为精简风能项目审批所做出的努力,都是为实现该国的风能目标而设立的。
“资源管理法(2009)”
新西兰政府2009年出台了“资源管理法”,在实施改革的第一阶段,法律规定,对于风电场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是理所当然的。该法律旨在促进对自然和物质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排放交易计划(2008)”
新西兰政府于2008下半年出台了“排放交易计划”,新西兰工党政府推行的该计划,于2009年由新当权者(新西兰国家党)修改。该计划为包括发电时排放的温室气体制定了排放价格。
2009年“排放交易计划”的修订版为投资者降低了价格。发电商可获得50%的自由分配电力,修改后的计划还包括:对排放单位设定上限为25新西兰元(合17.2美元)的排放款,有效的把该国的碳价固定在12.50新西兰元(1新西兰元 = 0.7602美元)。电力的自由分配和价格上限于2012年12月底失效。
2009年,新西兰政府又实施了对电力部门的检查,并立法,如果该法案获得议会通过,那么新西兰的规管将会产生重大变化,包括解散电力委员会(该国的电力市场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