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讯: 中国台湾于2011年2月24日表示,将启动能源转型政策,加快开发可再生能源。台湾岛严重依赖进口化石燃料,发展可再生能源将有利于提高能源供应的安全性。
在经过约8年的延误之后,2009年6月台湾终于通过了可再生能源开发法案(REDA),关键的法律框架,是希望发展可再生能源为2300万人民造福。该法律旨在到202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设置能力占16%的份额,而2010年(以水电为主)约为8%。
可再生能源开发法案(REDA)设定了可再生电力的税收范围,包括光伏系统为11 – 13新台币/kWh (0.37 - 0.45美元/kWh),海上风能为4.2新台币/kWh (0.14美元/kWh)。
可再生能源长期目标中光伏能力预计将从2010年19MW提高到15年后的2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