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1083 焦炭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适用于高炉焦炭、铸造焦炭和其他高温焦化产品中的全水分测定。
方法:样品在空气中加热至120℃-200℃并保持该温度至样品恒重,由样品的质量损失计算出水分的质量分数。
试样处理:测试全水分的试样按照GB/T1997-2008进行采取和制备,并保存在密封的容器中。全部样品用颚式破碎机破碎到16mm以下,从中缩分得到实验室样品。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水分不因透气而损失,或样品不应有飞尘损失。
明显潮湿的样品或预计水分超过15%的样品,在破碎和缩分之前应预干燥。空气干燥步骤见GB/T1997-2008 .明显潮湿样品的空气干燥和残余测定应在同一实验室进行。
精密度:重复性 0.5% 再现性限 0.7%
仪器:电热鼓风干燥箱或全自动水分测定仪、 电子天平感量1g、浅盘 由耐腐蚀的材料制成,面积约0.1平方米,深度约2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