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日常监管,采取包保责任化管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扬尘污染治理。”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道,在百日扬尘行动中,市住建局将采取包保责任化管理,与建设和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检查督导。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拆除、土方开挖等施工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定期开展涉及施工扬尘治理内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辖区所有在建工程,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重度污染天气的工作要求,并对在建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道,由市住建局组织对各县(市、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进行县(市、区)排名。对在考核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在建工程,除依法处罚外,由当地住建部门约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在建工程,将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当年两次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暂停施工单位6个月投标资格; 拒不整改的,属本地企业的依法申请发证机关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属外地企业的清出济宁市建筑市场。
全市建筑工地实现“八个100%”记者在市住建局了解到,建筑工地要实现“八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挡,路面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
对于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要做到坚固美观并设置企业标志;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连续、封闭的硬质围挡,围挡下方设置30cm以上挡水墙; 对于城区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对施工现场进出道路进行砼硬化处理,对施工现场其他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对于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遇到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停止土方施工和其他易产生扬尘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等有效降尘措施。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并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安装视频监控,设专人负责车辆冲洗,对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在出入口通行车道上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冲洗装置必须设置沉淀池,不得将冲洗污水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道。
不避讳政府部门市政工地扬尘一样处罚“对于市政工地,园林工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问题,将统一纳入扬尘治理考核办法,如果市政工程建设使周边居民长时间遭受扬尘的污染,市住建局将约谈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道,对于市政工程建设将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围挡的设置要沿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进行,新建工程不能有缺口和不坚固现象;道路改造工程因驻区车辆、行人确需通行的,可采取半封闭围挡。围挡安装要做到坚固、顺直、整洁、美观。
记者了解到,市政工程建设工地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满足影响范围内居民和单位出行需要的安全通道,人口密集地区安全通道一般每100米路段设置一处。在施工道路(或标段)的两端及道口处,应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标志。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必须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夜间应设置示警灯,以确保车辆、行人安全。拆除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定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 对现场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采取遮盖、封闭等控制措施。房屋拆除工程超过三层(或6米以上)的,要全部搭设防护架、拉设防护网,严格按照自上而下、逐层逐件的工序实施拆除。在渣土废料运输过程中,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他密闭容器清运,确保渣土承运车辆不带泥土、不超载驶出工地。
济宁环保部门对山东钢联给予更高的制造标准,对工程车辆整车底盘和车轮达到360度高压清洗。风送式喷雾机24小时不间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