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循环流量
4.5.1池水净化循环系统循环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Vp× ap
qc = ———
TP
式中qc———游泳池的循环水量(m³/h);
Vp———游泳池的池水容积(m³);
ap———游泳池管道和设备的水容积附加系数,ap=1.05~1.10;
Tp———游泳池的池水循环周期(h),按本规程第4.4.1条的规程选用。
4.5.2 滑道设有滑水延伸水道的水净化系统循环管水量应按每条滑道不小于30 m³/h 计算确定。
4.5.3 滑道润滑水量应根基滑道形式和数量确定,并应由滑道专用设计公司提供。
4.5.4 水上游乐池内设置(瀑布、涌泉、水帘、喷泉)所需要的功能循环给水量,应按设置数量和产品参数计算确定。
4.6 循环水泵
4.1.1 池水循环净化系统循环水泵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的额定流量不得小于按本规程第4.5.1条计算出的保证游泳池循环周期的流量;
2 水泵的扬程不得小于送水几何和循环系统设备、管道阻力及流出水头之和;
3 水泵应为耐腐蚀、耐噪声、节能、低转速离心水泵;
4 不同用途游泳池的循环水泵应分别设置;
5 水泵扬程宜以计算扬程乘以1.10的保证系数作为选泵扬程;
6 宜设置备用水泵
4.6.2 过滤器反冲洗水泵,宜采用循环水泵的工作水泵与备用水泵并联的工况设计,可不设置备用水泵。
4.6.3 功能循环给水系统的循环水泵,宜按不小于2台水泵并连运行设计、可不设置备用泵。
4.6.4 滑道润滑水循环水泵必须设置备用水泵。
4.6.5 循环水泵装置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计成自灌式,且每台水泵宜设单独的吸水管;
2 宜置于靠近平衡水池、均衡水池或顺流式循环方式的游泳池回水口出;
3 水泵吸水管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1.0~1.2m/s;水泵出水管内的水流速度宜采用1.5~2.0m/s;
4 每台水泵的吸水管上应装设可挠曲3橡胶接头、阀门、毛发聚集器和压力真空表;其出水管上应装设可挠曲橡胶接头、止回阀、阀门和压力表;
5 水泵泵组和管道应采取减振和降低噪声的措施。
4.7循环管道
4.7.1 循环水泵管道内的水流速度宜按下列规定选定:
1 循环给水管道内的水流速度一步超过2.0 m/s;
2 循环回水管道内水流速度宜采用0.7~1.0 m/s。
4.7.2 循环水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水干管应沿游泳池周边的管廊或管沟内敷设;
2循环水干管沿游泳池周边埋没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受重压和不均匀沉降造成损坏;当为金属管道时,还应采取防腐措施;
3管廊或管沟应设置有人孔、吊装孔、排水装置、通风换气装置及维修照明装置。
4.7.3 池底给水口配水管敷设在池底板下面时,池底板与建筑面间应有保证管道安装、检修的空间;如配水管埋设在池底板垫层内或槽内时,应有保证管道不被损坏和移位的保护措施。
4.7.4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的池岸溢流回水槽的回水管。宜采用等流程或分路回水管分别介入均衡水池,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
2 回水管应有不小于0.5%的坡度坡向均衡水池;
3 回水管管低应高出均衡水池最高水位300㎜以上。
4.7.5 循环水管道材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采用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管(ABS)、氯化聚氯乙烯管(CPVC)硬聚氯乙烯管(UPVC)等给水塑料管;
2 有特殊要求时。可选用铜管或不锈钢管;
3 管道公称压力不宜小于1.0 Mpa
4.8平衡水池和均衡水箱
4.8.1 在下列情况下,宜设置平衡水池:
1 顺流式和混合式的赤水循环系统中,循环水泵从池底直接吸水,吸水管过长影响水泵吸水高度时
2 多个游乐池共用一组循环水泵,致使循环水泵无条件设计成自灌式时。
4.8.2 平衡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VP=VF+0.08qc (4.8.2)
式中 VP———平衡水池的有效容积(m)
VF———单个**过滤器反冲洗所需水量(m³)
qc———游泳池的循环水量(m³/h)
4.8.3 平衡水池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衡水池的最高水面与游泳池的水表面应保持一致;
2 平衡水池内低表面应低于游泳池回水管以下700㎜;
3 游泳池采用城市给水补水时。补水管应接入该池;当补水水管口与该池内最高水面的间隙小于2.5倍补水管经时,补水管上应装设倒流防止器;
4 平衡水池应设检修人孔、水泵西水坑和有防虫网的溢水管、泄水管。
5 平衡水池有效尺寸应满足施工安装和检修等要求;
6 平衡水池应采用表面光滑、耐腐蚀、不污染水质、不变形和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材质时,其内壁应涂刷或补贴不污染水质的防腐涂料和材料。
4.8.4 池水采用逆流式和混合式循环时,应设置均衡水池。
4.8.5 均衡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VJ = VA+Vf+Vc+Vs (4.8.5-1)
Vs=As hs(4.8.5-2)
式中 VJ———均衡水池的有效容积(m³)
VA———游泳者入池后所排出的数量(m³),每位游泳者按0.056 m³ 计;
Vf———单个**过滤器反冲洗所需的水量(m³)
Vc———充满循环系统管道和设备所需的水容量(m³)
Vs———池水循环系统运行时所需的水容量(m³);
AS———游泳池的水表面面积(m³);
hs———游泳池溢流回水时的溢流水层厚度(m),可取0.005~0.01 m。
4.8.6 均衡水池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均衡水池内最高水面应低于游泳池溢流回水管管低不小于300㎜;
2 均衡水池内应设置程序电磁阀补水装置;
3 接入均衡水池的补水管应根据本规程第4.8.3条第3款规定安装倒流防止器;
4 均衡水池应设检修人孔、进水管、水位计水泵吸水坑和有防虫网的溢流管、泄水管;
5 均衡水池应采用不变形、耐腐蚀和不透水材料建造。当为钢筋混凝土材质时,池内壁应衬贴或涂刷防腐蚀材料。
4.9给水口
4.9.1 给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出水流量为可调节型给水口;
2 给水口德设置数量应满足宗 过水量不小于游泳池循环水量要求;
3 给水口的位置应保证池水水流均匀、不发生短流。
4.9.2 池底垂直布水时,给水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游泳池,应均匀地布置在泳道分隔线在池底的水平面上垂直投影线上,且中项间距不宜大于3.0 m;
2 异行平面形状的游泳池,应按每个给水口的**服务面积不超过8㎡布置给水口;
3 应采用池底型给水口
4.9.3 池壁水平布水时,给水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端壁布水时,给水口应设在每条泳道线在端壁固定点垂直下方的端壁上;
2 两侧壁布水时,给水口的间距不宜超过3.0 m,但在池子拐角处距端壁的距离不得大于1.5 m;
3 池内水深超过2.5 m时,应至少设置两层给水口,上层及下层给水口应错开布置,且最低一层给水口应高出池底内表面0.5 m;
4给水口应采用池壁型给水口,且应设在水面以下0.5~1.0m处,同一池内同一层内的给水口应高出池底内表面0.5m;
4.9.4 儿童池、幼儿戏水池的给水口宜采用池底垂直布水方式。
4.9.5 设有升降活动游泳池底板或可拆装式游泳池底板以及可移动隔墙隔板时,给水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壁水平布水时,在升降池底板升降标高处的上面及下面均应设置给水口;
2 池底垂直布水时,升降池底板应均匀开凿过水的小孔或缝隙,以保证池内布水均匀和不出现死水区;
3 可移动分隔墙隔板上应开凿足够的小孔,应保证池水的正常循环。
4.9.6 给水口应设置格栅盖,且格栅空隙的水流速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1 池端壁给水时应采用1.0 m/s;池侧壁给水时不应大于1.0 m/s;如为儿童池、幼儿戏水池以及台阶处、教学区宜采用0.5 m/s;
2 池底给水时不宜小于0.5 m/s.
4.9.7 给水口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形状应为喇叭口形,喇叭口面积不得小于连接管截面积的2倍;
2 应配有流量调节装置;
3 喇叭口格栅护盖的格栅孔隙不得大于8㎜;
4 给水口材质应与循环水管道相匹配,宜选用铜、不锈钢、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共聚(ABS)塑料等耐腐蚀、不污染水质、不变形、坚固牢靠的材质制造,且应表面光洁。
4.10 回水口和泄水口
4.10.1 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口数量应满足池水循环水量的要求;
2 跳水池采用溢流回水时,回水口的数量还应考虑安全保护气浪运行时增加的瞬间溢流水量;
3 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的间距不宜大于3.0 m;
4 应采用有消声措施的回水口
4.10.2 池底回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回水口数量应满足循环水量的要求,每座游泳池的回水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
2 回水口的位置应使各给水口水流均匀一致;
3 回水口应采用坑坑槽顶面应设格栅盖板并与游泳池低表面相平;格栅盖板、盖座与坑槽之间应固定牢固,紧固件应设有防止伤害游泳者的措施;
4 回水口格栅盖板开口空隙的宽度不应大于8㎜,且空隙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0.2 m/s。
4.10.3 回水口与回水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应符合本规程4.7.4条规定;
2 顺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及混合流式池水循环系统的池底回水口应以并联形式与循环水泵吸水管连接。
4.10.4 泄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泄水口应设在游泳池最低标高处,且泄水口格栅表面应与池底表面相平;、
2 重力式泄水时,泄水管不得与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3 池底回水口可兼作泄水口
4 泄水口宜做成坑槽形式
4.10.5 回水口及泄水口的构造和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品回水口的泄水口应为喇叭口形式,且顶面设格栅盖板;
2 回水口及泄水口格栅盖板及盖座应采用铜、不锈钢、工程塑料等耐腐蚀、不变形、不污染水质的高强度材料制造。
4.11 溢流回水槽和溢流槽
4.11.1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和混合式池水循环系统,应沿池壁两侧或四周边设置池岸溢流回水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回水槽截面积尺寸应按其过流量不小于游泳池设计循环流量计算确定,但宽度不宜小于30㎜;
2 跳水池设有即时安全气浪时,溢流回水槽的深度不应小于300㎜;
3 溢流回水槽内回水数量应经计算确定;回水槽沟应以1%的坡度坡向回水口。
4.11.2 顺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应沿池壁两侧或四周边设置溢流水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水槽截面尺寸应按其过流量不小于游泳池设循环流量15%计算确定;
2 溢水槽的最小宽度不宜小于200㎜;
3 溢水槽应设排水口,且接管管径不得小于50㎜、间距不宜大于3.0 m,沟底应以1%的坡度坡向排水口。
4.11.3 溢流回水槽和溢水槽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游泳池向槽内溢水的溢流堰应保持水平,其允许误差为±2㎜;
2 与游泳池池壁相邻一侧的槽壁应与池壁铅垂线有10~12度的夹角;
3 槽的内表面应敷贴耐腐蚀、不污染水质、不透水、表面光滑、易清洗、坚固那用的非金属或金属材质的表面层;
4 溢流回水槽和溢水槽的上口应设置与游泳池岸颜色相协调的组合式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ABS)塑料格栅盖板,
4.12 补水水箱
4.12.1 游泳池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补水水箱:
1 循环水泵直接从池底回水口吸水时;
2 无平衡水池和均衡水池时。
4.12.2 补水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 单纯作补水使用时,不宜小于游泳池的小时补水量,同时不得小于2.0 m³;
2 同时兼回收游泳池的溢水用途时,应按循环流量的5%~10%计算确定。
4.12.3 补水水箱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补水水箱进水管应高出箱内最高水面2.5倍进水管管径的空隙,并应装设水位控制阀阀门;补水进水管上应装计量水表;
2 补水水箱出水管管径宜按每小时补水量或小时溢流水量确定,并应装设阀门;如补水水箱低于游泳池池水面时,出水管还应装设止回阀;
3 补水水箱兼作游泳池初次充水的隔断水箱时,应另行配置进水管和出水管,并应装设阀门;
4 补水水箱还应配置人孔、通气管、溢水管、泄水管和水位标尺等。
4.12.4 补水水箱应采用不污染水质、不变形和耐腐蚀的材料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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