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2月全国累计发电量为56184.00亿千瓦时,核电累计发电量为1689.93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3.01%。与燃煤发电相比,核能发电相当于减少燃烧标准煤5373.98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4079.82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45.68万吨,减少排放氮氧化物39.77万吨。
2015年1-12月,28台商业运行核电机组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核电累计发电量比2014年同期上升了29.42%;累计上网电量为1582.89亿千瓦时,比2014年同期上升了29.02%。其中,第四季度(10至12月)全国发电量为14023.90亿千瓦时,核电发电量为440.64亿千瓦时,约占第四季度全国发电量的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