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达1087.2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8%,增速较上年回落0.8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工业用电量回落,特别是重工业用电回落明显,导致全社会用电增速回落。工业用电量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是带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最大动力。2015年,工业用电量729.93亿千瓦时,增长4.8%,增速较上年回落3.8个百分点。从轻重工业看,轻工业用电量147.48亿千瓦时,增长3.9%,增速回落1.1个百分点,重工业用电量582.44亿千瓦时,增长5%,增速回落4.5个百分点。工业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由上年的76.7%降至48.4%。
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增速较快,是拉动全社会用电增长的主要因素。第一产业用电量10.51亿千瓦时,下降1.4%,下滑幅度与上年基本持平;第二产业用电量747.71亿千瓦时,增长5%,增速回落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用电量144.63亿千瓦时,增长14.1%,增速上升4.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84.41亿千瓦时,增长9.1%,增速上升6.5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98.33亿千瓦时,增长5.4%,增速上升4.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86.08亿千瓦时,增长13.6%,增速上升9.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9个百分点。